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立足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202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部门文件,并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投稿信息;并按照人事变动情况即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发改委子网页上公开公务人员信息。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构。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市发改委成立了由办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以及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此外,市发改委还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办分管领导任新闻发言人,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报道工作。
(二)完善公开制度。一是编制和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公开途径,用以指导日常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促进了工作的落实。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对于政务信息,由信息公开及保密专职干部把关后公开;对于部门公文,由信息公开及保密专职干部提出意见经综合秘书处处长初审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公开,既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又维护了信息的安全。三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分保密管理部门与信息公开、上网信息和新闻报道责任人及单位保密组织与各处室信息公开、上网信息和新闻报道责任人两个层次,签订信息公开与保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单位保密管理部门、保密组织与各信息公开、上网信息和新闻报道责任人的职责,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由于严格的审查把关,市发改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三)利用各种载体。充分利用信息刊物、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市发改委通过更新“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建门户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可公开的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文件与信息,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办事项目的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做好动态更新工作。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与网民互动,及时反馈问题。
开展信息公开以来,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后市发改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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