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202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部门文件38篇,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并录用发布10篇;按时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工作完成情况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初现。其主要特点:
(一)健全工作机构。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市发改委成立了由办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以及信息公开专职干部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此外,市发改委还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办分管领导任新闻发言人,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报道工作。
(二)完善公开制度。一是编制和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公开途径,用以指导日常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促进了工作的落实。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对于政务信息,由信息公开及保密专职干部把关后公开;对于部门公文,由信息公开及保密专职干部提出意见经办公室主任初审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公开,既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又维护了信息的安全。三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分保密管理部门与信息公开、上网信息和新闻报道责任人及单位保密组织与各处室信息公开、上网信息和新闻报道责任人两个层次,签订信息公开与保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单位保密管理部门、保密组织与各信息公开、上网信息和新闻报道责任人的职责,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
(三)利用各种载体。除利用信息刊物、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外,市发改委还通过更新“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发改委子网站、在市发改委子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可公开的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文件与信息,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办事项目的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2009年,市发改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真梳理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及《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科学地、动态地划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创新公开方式,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在做好现行文件报送的同时,争取开辟公共查阅室或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进行政府信息的检索、查询和复制。
(三)努力完善服务功能。做好“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发改委门户网站项目上线及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发布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有关发展改革的文件及信息,力争开通更多互动性强的网站服务。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