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条例”、“办法”、“规定”等要求,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
2016年,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家、省发改委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领导,程序规范,迅速高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如下: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发改委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委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我委有专门成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委办公室在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形成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共同抓的良好氛围。
2、不断完善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努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性、规范性很强,必须通过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根据国家、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2016年,我委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杭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杭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杭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定,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的方式、方法。制定了《杭州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工作制度》,以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制度进行规范。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从收文、报批、起草文稿、核稿、送审、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规范运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组织严密,管理严格的运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积极实践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和延伸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确保国家秘密和第三方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将尽可能多的政府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中国杭州”及本机关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和市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对我委门户网站的功能再次进行完善,加强了在线服务和公众(市民)参与互动。与市民成功开展网上互动,及时进行回应。同时采用内部考核的方法,要求各业务处室及时主动加载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将各处室信息加载情况作每月通报。全年,委门户网站主动发布的动态信息达到2212条(至12.31);此外,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数为139条(至12.31)。还主动公开了“杭州市发改委2016年部门预算及使用情况”、“杭州市发改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部门政府信息。
二是按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建设了“省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在梳理、下放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将我委的审批信息在委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同时,也实时同步链接至“省政府网上政务大厅”的平台上,对社会公众公开。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思路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突破。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由于2016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增加,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17年继续要在认真界定“密”与“非密”的基础上,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专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及其配套解读材料的主动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工作的有机结合。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操作简便。
2、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要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建立长效、实用的信息公开机制,让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有效、彻底的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以群众需求为己任,认真办理好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工作原则。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件市民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尽最大的可能给申请人提供便利,满足其要求。同时,也要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把好“两关”,即:办理的时效关,内容的审核关。整体把握好办理进度,及时提醒承办业务处室及经办人员按期办结,确保在政策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处室的年度考核。加大对处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