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条例”、“办法”、“规定”等要求,由杭州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
2013年,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市政府和国家、省发改委的工作部署,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领导,程序规范,迅速高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发改委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委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我委有专门成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委办公室在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形成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共同抓的良好氛围。
2、不断完善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努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性、规范性很强,必须通过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根据国家、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2013年,我委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杭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杭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杭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定,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的方式、方法。新出台了《杭州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工作制度》,以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制度进行规范。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从收文、报批、起草文稿、核稿、送审、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规范运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组织严密,管理严格的运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积极探索和实践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和延伸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确保国家秘密和第三方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将尽可能多的政府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中国杭州”及本机关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和市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去年相比略有下降。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年共发生依申请公开111件,比2012年的112件减少了1件,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未发生逾期办理的情况,尽最大可能去满足申请者的要求。
3、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对我委门户网站的功能再次进行完善,加强了在线服务和公众(市民)参与互动。在网上受理“投诉举报”、“建言献策”、“问题咨询”共72件,与市民成功开展网上互动,及时进行回复。同时采用内部考核的方法,要求各业务处室及时主动加载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将各处室信息加载情况作每月通报。今年,委门户网站全文电子化主动发布的动态信息达到1954条;此外,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数为688条。还主动公开了“杭州市发改委2013年部门预算及使用情况”、“杭州市发改委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政府信息。
2013年,我委还主动向市政府“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报送动态信息148条,其中被录用16条;加载本委的政府信息(公文)257个(约占全市总数519个的半数),公告27个;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言献策”栏目与市民就7个方面的内容听取意见建议,进行互动,并及时向市电子政务办反馈市民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对市民的意见建议,能采纳的责成相关处室进行落实,无法采纳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
二是在实施完成了市发改委“权力阳光”一期、二期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后,实现了与市阳光政务信息平台(监察系统)的无缝对接,数据的实时传输。将我委二十大类的权力事项和6项涉企专项资金的管理统一纳入市阳光政务平台,接受市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和查询。全年系统运行正常,该公开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已全部实时公开。6个专项资金也在市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上运行正常。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思路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突破。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由于2013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增加,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14年继续要在认真界定“密”与“非密”的基础上,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专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及其配套解读材料的主动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阳光政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操作简便。
2、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要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建立长效、实用的信息公开机制,让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有效、彻底的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以群众需求为己任,认真办理好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工作原则。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件市民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尽最大的可能给申请人提供便利,满足其要求。同时,也要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把好“两关”,即:办理的时效关,内容的审核关。整体把握好办理进度,及时提醒承办业务处室及经办人员按期办结,确保在政策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处室的年度考核。加大对处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
附件:《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核人:何新根
指标序号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据
统计 |
1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3079 |
2 |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
件 |
0 |
3 |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074 |
4 |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5 |
5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111 |
|
(一)依申请方式 |
|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 |
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8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 |
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00 |
10 |
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0 |
11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111 |
12 |
1.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110 |
1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14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111 |
15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6 |
16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17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18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19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2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21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22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18 |
23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27 |
24 |
6.其他原因 |
件 |
0 |
25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 |
2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 |
27 |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28 |
(三)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29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3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31 |
(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32 |
(三)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33 |
五、举报数量 |
件 |
0 |
34 |
六、访问咨询数量 |
人次 |
217 |
|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
|
35 |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36 |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元 |
0 |
|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37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38 |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
人 |
1 |
39 |
其中:全职人员 |
人 |
0 |
40 |
兼职人员 |
人 |
1 |
|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41 |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
次 |
8 |
42 |
2.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3 |
43 |
3.培训人员数量 |
人次 |
56 |
4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45 |
(五)政府信息公开网址 |
www.cfamen.com |
填报日期:2014年1月3日 填报人:周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