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发改委编制。2012年以来,杭州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府和国家、省发改委的工作部署,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坚持加强领导,程序规范,迅速高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发改委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委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委办公室在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形成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共同抓的良好氛围。
2、不断完善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努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性、规范性很强,必须通过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根据国家、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2012年,我委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杭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杭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杭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定,在我委门户网站上作更新,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的方式、方法。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从收文、报批、起草文稿、核稿、送审、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规范运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组织严密,管理严格的运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积极探索和实践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和延伸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确保国家秘密和第三方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将尽可能多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市民作主动公开。也有效地降低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四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2012年,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去年相比有所下降。截止12月底,共发生依申请公开112件,比去年的128件减少了16件(2008年0件;2009年21件;2010年71件),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至今没有发生一件逾期办理的情况,尽最大可能去满足申请者的要求。
3、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完善工作,突出了在线服务和公众(市民)参与互动功能。同时采用内部考核的方法,要求各业务处室及时主动加载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将各处室信息加载情况作每月通报。今年,委门户网站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数量达到2963条;此外,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数为908条。按市里要求,新增加了“杭州市发改委2012年部门预算及使用情况”的政府信息。
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与网民开展网上互动,接受建言献策、问题咨询、投诉举报62次,均能在当天或1-3天较短的时间内及时给予回复。
2012年,我委还积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动态信息138条;主动为市政府门户网站加载本委的政府信息(公文)614个;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言献策”栏目与市民就7个方面的内容听取意见建议,进行互动,并根据市民建议,能落实的责成相关处室落实,无法落实的进行解释。
二是在实施完成了市发改委“权力阳光”一期、二期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后,实现了与市阳光政务信息平台的无缝对接,数据的实时传输。将我委二十大类的权力事项和6项涉企专项资金的管理统一纳入市阳光政务平台,接受市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和查询。目前,该系统运行正常,该公开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已全部实时公开。6个专项资金也在市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上运行正常。
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思路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重点突破。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由于2012年主动公开的信息量较往年成倍增加,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基本上依申请公开的均为2011年以前的政府信息,需要今年政府信息的申请几乎没有。因此,现实情况也在提醒我们一定要毫不放松地继续狠抓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否则政府部门会随公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带来的依申请公开激增而疲于奔命,消耗掉大量的公共资源,增加大量的公务成本。所以,2013年要在认真界定“密”与“非密”的基础上,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专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及其配套解读材料的主动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阳光政务工作的有机结合。适时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操作简便。
2、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要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建立长效、实用的信息公开机制,让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有效、彻底的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以群众需求为己任,认真办理好依申请公开的工作。
要严格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工作原则。对每一件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做到严格把好办理的时效关,内容的审核关。整体把握好办理进度,及时提醒承办业务处室及经办人员按期办理,确保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处室的年度考核。加大对处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