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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2年医改工作总结和2013年医改工作思路
  |   2013-07-29   |  

2012年,我市医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家和省医改办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市医改工作责任书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不断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我市2012年医改工作主要成效

(一)覆盖城乡居民的医保体系进一步健全

1、医保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对接国家《社会保险法》,建立城乡一体的大杭州医保模式,对《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进行了修改(已上报市政府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办法》、《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管理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等多个政策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医保政策体系。

2、医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12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共计804.81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425.82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78.99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

3、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8个统筹地区全部建立了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了80%和70%以上,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城乡居民医保达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筹资标准,目前市本级和萧山、余杭区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600元以上,年人均筹资额达到了800元以上;最低的淳安县政府补助达到了每人每年278元,年人均筹资额达到了378元。

4、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全市8个统筹地医疗困难救助机制基本建立,制度逐步健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免缴医保费的同时,对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50%的医疗救助,各统筹地区均实行医疗困难即时救助。2012年,市本级共救助医疗困难人员93.27万人次,支付救助金12232.03万元。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多数统筹地出台完善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市本级、余杭区和富阳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给予70%的救助,萧山区给予50%的救助,其他统筹地区政策均在调整之中。

5、医保城乡统筹全面推进。全市已发放社会保障卡657.5万张,开通市域范围内医保“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133家,通过“一卡通”平台进行跨参保地医保实时结算317.88万人次,医疗费15.7亿元,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就医结算难问题。积极参与推进与省“一卡通”平台的对接工作,开通省域范围内医保“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63家。积极做好与上海、宁波等周边地区的异地医疗费结报工作,延伸办事窗口,有效解决了常驻外地参保人员医疗费垫付和报销困难等问题。按照国家、省统一的规定要求,积极做好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6、医保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推进付费制度改革。全市推进以总额预算管理为核心,按人头付费、病种付费、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性费用结算办法改革。对城乡居民医保定点人员所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人头付费的管理制度。目前全市8个统筹地区均已实行了以总额预算管理为主导的支付制度改革。在江干区人民医院实施了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二是加强对“两定”单位和医保基金的监管。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做好医保两定单位的新增工作,截至12月底,市区定点医疗机构738家,比上年末新增26家;定点零售药店1014家,比上年末新增144家。全市开展医保“两定”大检查,查处违规单位227家,市本级审核剔除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1.17亿元。三是提高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开展医保经办能力建设的试点工作,确定了西湖区作为开展医保经办能力建设试点城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构建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网络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

1、基层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日益完善。按照“核定收支、差额补助、总量控制”和“核定计划、专项补助、包干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财政托底的投入政策。2012年市财政下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5278.71万元,下拨基本药物实际经费3030.23万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实施,已有五个地区(萧山、余杭、富阳、桐庐、淳安)开始实施。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有债务的地区已完成了审计认定,明确债务数额,进入清还阶段。

2、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编动态调整,各地均实行了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政策。积极争取招聘纳编政策,全市编制到位率达到70%左右。全面开展科学设岗、全员竞聘等人事改革,建立“因事设岗、职责明确、权限清晰、全员聘用、竞聘上岗”的用人机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增强。

3、基药制度巩固完善,基药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全市规划建设的660家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我市生产的基本药物和浙江省增补药物实施评价性抽验。开展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工作,对基本药物中标后首次供货药品进行备案、封签。强化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监管,督促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码,按照规定做好赋码工作。

(三)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进一步夯实。乡村卫生紧密型一体化管理不断完善和提升。截止到12月底,全市共有184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一体化管理,其中,1793家为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管理率达96.96%,全市规划设置的660家村卫生室规范一体化管理率已达100%。

2、基层医疗队伍建设取得成效。首次开展我市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集中公开招聘,择优录取57人。开展全科骨干“千人培训”工作,共培训1179人。做好五县市紧缺人才的挂职工作,市级医疗单位接收12名五县(市)县级医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锻炼培养,同时选派市级医院10名专业技术骨干到五县(市)医院挂职一年。继续开展免费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首次实行招录与公开招聘的并轨政策,实际招录219名;选送38名全科医师骨干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培训;开展21名基层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61名城乡社区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和3030名全科医师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招录了29名为期三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76名为期两年的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3、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内涵进一步提升。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创建,2012年成功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4家,省级示范中心9家,省级规范中心17家。在全面实施责任医生“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基础上,全市统一推行“社区健康管理制服务(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通过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平台,进一步落实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止12月底,已有152万人开展签约服务。同时,推出互联网上的居民健康咨询、健康档案查询的信息平台,开通人数29万,查阅608人次。

(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截止12月底,全市共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784万份,建档率达90%;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55万和13万。做好农村居民的健康体检工作,截止12月底,已累计完成农民健康体检1589965人次,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中小学生、儿童每年体检一次,已完成116582人次,完成率为93%。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顺利。扎实推进出生缺陷Ι级干预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2012年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1.79‰,比2011年下降了1.64‰。截止12月底,已完成18029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对42306名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完成国家项目宫颈癌检查27000人。完成乳腺癌检查5200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均达到99%以上。市区适龄学生口腔窝沟封闭防龋工作进展顺利,市区244所学校8.21万名适龄学生获得了规范的口腔检查,其中4.12万名接受了窝沟封闭防龋免费服务,窝沟封闭率达到93.81%,完好率为90.6%。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全年共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3510例。继续落实困难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治疗,市本级已免费为3188人次承担治疗费用42.55万元。各县(市、区)已全部推行困难重性精神病人免费治疗政策。

(五)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

1、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作为省政府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富阳、临安、建德3个县(市、区)的16家县级医院已分别于2012年上半年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通过实行药品零差率、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大政府财政补助等途径,在改革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内部管理机制、上下联动机制等方面开展有益尝试,进一步彰显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从去年7月份对3个试点县的评估情况看,呈现了“医院就诊人次、医疗服务收入和医疗总收入增加”、“药品占比和均次药品费用减少”的“三增两减”态势,即与上年度同期相比16家医院的门诊人次和入(出)院人次分别增加17.4%和20.9%,医疗服务收入增加33.5%,医疗总收入增加29.2%,而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下降7.1%,门诊和住院均次药品费用分别减少13.3元和290.45元。在对试点地区进行政策跟踪、实地调研、监测评估的基础上,我市于2012年年底全面启动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公立医院便民惠民举措富有成效。一是创新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在市红会医院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市属医院在2012年10月前全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把每个预约号码精确到具体的就诊时间段,患者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恰当的医生或科室进行预约并就诊。二是创新开展市民卡智慧医疗结算。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根据市民卡同时具有医保卡和电子支付功能的特点,在市红会医院试点推行了“市民卡智慧医疗结算模式”便民举措。患者可以利用市民卡在医生诊室接受诊疗服务时直接进行医保和自理部分的费用结算,免除了反复到收费窗口排队付费的环节。对于部分没有市民卡的患者,推出了建立预缴金帐户的自助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2012年年底前,所有市属综合性医院已全部推行“边诊疗边付费”服务。三是深入实施“阳光用药工程”。进一步完善了药品集中采购流程,医疗机构向社会公示所有药品的价格信息,同时还落实临床用药综合管理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六)医改目标任务考核进一步加强

1、明确了医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87号)。召开全市医改工作大会,根据省市医改工作责任书要求,与13个区、县(市)和两个功能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沟通协调,市医改领导小组和医改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医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加大对医改的投入,全年全市财政投入医改经费61.57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医改经费24.59亿元。

2、强化了医改工作考核督查。对13个区、县(市)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2011年医改责任书目标任务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对市2011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予以了通报表彰。研究起草了《杭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考核实施办法》,逐步完善医改工作考核体系。

二、我市2013年医改工作主要思路

2013年,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按照国家和省 “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全民医保质量;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工作,不断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1、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完善和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统一全市现行医保政策,构架城乡一体化的医保体系,修订《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完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研究完善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利用中医药服务的政策和管理措施。

2、巩固扩大医保覆盖面。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医保参保覆盖面,重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97%以上。

3、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政府、个人的筹资标准,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 300元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支付比例;健全和完善大病医疗保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鼓励工会组织和企业开展医疗互助等补充医疗保险,提高职工保险水平。

4、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工作。加强对医保城乡统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特别是对全市医保政策框架体系的完善,落实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等主要政策的统一,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继续扩大杭州市域内医保“一卡通”的医保定点范围,积极参与推进与省“一卡通”平台的对接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5、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能力。深化以总额预算管理为核心,按人头付费、病种付费、服务单元付费等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效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管,健全基金预算制度,建立基金风险预警系统,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全面推进区一级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在推广西湖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试点基础上,6月底前,主城区要健全和完善区级医保服务大厅。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规定,完善业务流程,增开业务窗口,方便群众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

1、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在全面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力争签约率提高5%,探索人员报酬与签约服务的质和量相挂钩的机制,实现有序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快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按各地上报实际需求数,继续实施招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计划培养全科医生骨干38名;计划招收220名大专院校毕业生参加全科医生或助理全科医生的规范化培训;培训基层复合型公共卫生骨干21名和60名城乡社区公共卫生人才;培训社区护士320名和160名基层医疗机构医技人员;乡村医生注册培训1900名。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基地的师资建设和考核管理力度,建成1-2家临床技能中心。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13年底,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探索推进城乡优质卫生资源共享。探索县域临床检验中心、临床影像会诊中心、心电会诊中心等资源的整合,实现县域医疗资源的统筹配置,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县域内优质医疗资源、优质人力资源和优质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服务、一体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争取市属医院在中心镇设立分院或协作医院4所。探索市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联合协作机制,通过分片划包的形式,以信息化为载体来实现市级医院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影像、心电等项目的一体化服务,切实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试点推进和规范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每个县(市)开展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试点,按照“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的原则和县域内就诊比例90%的要求,引导患者理性就医。

4、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加强药品监管,构建联动检查机制,加大对基本药物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的力度。实施基本药物品种全覆盖抽查,重点检查中标价格明显偏低品种。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基层监测力量建设,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单位的报告意识,提升风险分析评价和预警能力。拓展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应达到40%-50%,其中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县级医院应达到50%,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

(三)进一步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稳步推进标准化电子病历的实施,2013年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完成住院电子病历实施工作,并实现电子病历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互联互通。推进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年底前实现县域范围内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业务数据在县卫生信息平台的汇聚,并与市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手段的区域医疗影像临床共享平台建设,年底前实现市属医院之间的影像调阅、受托/委托检查、检查结果互阅。完成国家发改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四)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到人均30元以上,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巩固在85%以上,继续实施城乡居民社区健康管理制服务,城乡居民签约率提高5%以上。推行“社区慢性病防治首席管理医生制”,实现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和疾病控制率提高5%以上。做好城乡健康体检工作,城镇60周岁以上参保老年人体检率巩固在80%以上,中小学生、儿童健康体检率达90%。加强城乡妇幼保健,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强化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巩固免费婚检率在85%以上。继续实施艾滋病防控、疫苗可预防传染病防控、中小学生窝沟封闭城乡统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治疗、两病(哮喘病、高血压病)免费防治、中医药慢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总结推广拱墅区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经验,完善“治未病”服务模式和服务规范。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新增滨江医院、下沙医院急救点。

(五)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评估,做好对涉改医院运行情况的跟踪指导,评价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政策,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做好市属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数据测算等工作,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试点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推进滨江医院、下沙医院的启用和其他市属新医院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2、加强医疗服务创新。进一步深化市属医院“全预约、分时段”诊疗服务,细化并形成挂号、检查、治疗等分时段诊疗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充分发挥自助挂号机的作用,2013年3月底自助机挂号达10%以上、6月底达到20%以上、10月底达到30%以上;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全预约、分时段”诊疗服务。着力推进以市民卡智慧医疗结算为核心的“边诊疗边付费”就医模式,市属医院全面推行“边诊疗边付费”工作且在质和量上有明显的提升,持市民卡人群诊间结算使用率3月底达到10%以上,6月底达到30%以上,10月底达到50%以上;整体推进县级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

3、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管理。按照国家和省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服务旧项目清理和新版项目及价格的衔接工作。做好医药价格信息公示,每月对市区12家药品连锁企业门店的250个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其中国家基本药物占公示品种达到30%以上,全年发布药品价格数据达到21000条以上,定期在中国杭州网、杭州价格网、《今日早报》、华数电视等媒体公示。指导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率达到100%。继续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加强日常医药价格投诉咨询管理,投诉满意率达到98%以上。

4、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放宽社会资本准入范围,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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