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委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重点内容
重点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主要包括: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要求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二、巡察时间
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8月3日。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669060268
电子邮箱:sw.dexsz@hz.gov.cn
欢迎干部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方式: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xsb@hz.gov.cn。
中共杭州市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