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和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4]27号)规定,拟对在2017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以下个人进行行政奖励,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28日起到2018年4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
4、联系方式:市民中心B座1608室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管理处,电话:85251851,传真:85251827。
附:行政奖励公示名单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浙 公 网安备 33010502001328号